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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民政:围绕“四个规范” 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麦积新闻网:(2023-05-26 20:11:07)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今年以来,麦积区以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围绕组织体系、职能事务、制度章程、阵地建设四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组织体系规范化,打造基层坚强堡垒。督促指导7个村委会成员缺额的村依法依规开展补选工作,严格落实候选人区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人选进入村委会班子。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培训镇(街道)分管领导、村干部1500余人。健全完善村委会下属机构,在379个村全覆盖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4个委员会。印发《麦积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工作方案》,指导村委会成员规范开展年初公开承诺活动。加强村委会成员日常管理,建立村委会成员坐班、请销假制度,引导其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做到“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为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坚强堡垒。

        ----权责事项规范化,推动基层减负增效。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村委会基本职能,厘清权力边界,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麦积区“四个清单”。即《麦积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麦积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麦积区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麦积区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对清单之外的事项建立准入制度,本着减轻基层负担、便利村民办事创业的原则,切实让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回归主责主业,专心为民服务,有力促进了基层建设,提高了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制度章程规范化,激发基层自治活力。转发《关于运用甘肃省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做好村(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协商议事目录,并按照“五议五不议”原则、“八步议事法”和全年开展协商活动不少于4次的要求,规范开展基层协商议事。加强“有事好商量”民主协商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规范化运行,依托村级“道德讲堂”“红黑榜”“积分超市”等平台,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明确村委会、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工作职责,在阵地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全力推行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议事协商典型案例、优秀村规民约选树活动,广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基层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阵地建设规范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大力实施村级阵地提标改造行动,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通过整合办公空间,精简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进一步扩大村民活动空间。广泛开展村级阵地“六室六有六无六不准”规范提升行动,按照“好、中、差”评定等次和颁授流动红旗、挂黄牌的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着力解决村级阵地管理使用不规范、环境卫生脏乱差、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严格按照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的要求,对村级阵地内外各类牌子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村级阵地标识标牌更规范、功能室设置更齐全、服务群众更便捷,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编辑  何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