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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检察:“听证”+“和解”+“检察建议”多措并举以检察力量护航民生

麦积新闻网:(2024-07-24 18:51:13) 来源:区检察院 作者:

        “没有你们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感谢检察院跑了一趟又一趟为我们这个家庭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近日,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申请人柒某某向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并说起自己家中的近况。

        柒某某的母亲阮某某是一名精神二级残疾的残疾人,2023年2月,阮某某回家途中经过某景区时被一只无主烈性犬藏獒撕咬致伤,后未得到相应赔偿。遂阮某某女儿柒某某向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

        本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开展了实地调查走访,通过柒某某得知其母亲阮某某为精神二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情况较为复杂且经济困难,阮某某丈夫也在其出院后去世。通过阮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得知在阮某某被藏獒咬伤后其所在的乡镇按照意外事件进行了处置,及时为其发放了救助金。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景区这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对其景区管理与安全保障的义务,有为进入景区的不特定人员营造安全环境的义务,而其未及时发现并阻止导致烈性犬藏獒进入景区,对景区内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更直接导致了路过的行人阮某某被藏獒撕咬致伤的损害后果,阮某某的人身损害后果与景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为了广纳意见,我们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听证会,在介绍了案件情况后参加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支持景区依据公共场合管理职责按照一定比例承担阮某某的民事赔偿费用。

        案件庭审时办案检察官出庭支持了起诉,审理过程中柒某某一度情绪较为激动,而景区管理者则坚持认为阮某某案发时途径的道路系附近村民回家的必经之路属于公共道路,景区对此不负有管理职责,坚决不接受调解。对此,本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对接涉案双方寻求调解突破口,通过多次见面与电话,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表明了客观公正的立场及解决问题的初衷,耐心细致的与双方沟通,全方位的释法说理,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与利益最大公约数,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为了达到“护”好一人、促治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办案检察官在第一时间走访了辖区多家派出所了解涉犬行政案件的查处情况,得知近年来接报110涉犬警情600余起,涉及犬只噪音扰民、溜犬不牵绳导致行人摔倒、一户饲养多只犬、犬只伤人等案件。为进一步掌握我区犬只管理现状,本院通过走访、询问等方式,在辖区内各小区、街道、公园等公共区域开展了犬只管理调查,发现了养犬者不进行犬只挂牌登记、未全面准确登记,未注册或未全面给饲养犬只注射狂犬疫苗、遛犬不栓犬绳、随意遗弃犬、大型犬外出未佩戴嘴套等现象仍然存在。据此,为杜绝安全隐患,本院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通过加强动态摸排、强化巡查等确保养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办案是载体,质效是关键,人民满意是核心”,我们以行动表态,在一案中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促成民事和解、制发检察建议多种形式真正实现全方位审查,高质效办案,以高质效办案真正实现“护”好一人、促治一片、惠及一方,努力让更多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聚焦重点人群,持续加大检察办案力度;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增强民生福祉;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以更优履职为服务保障天水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编辑  何菁】